臺中市政府水利局組織規程於一百年九月十六日以府授法規字第一000 一七七七三三號令訂定,期間歷經三次修正。茲因臺中市政府水利局業務 量日益龐雜,且中央政府前瞻計畫補助著重時效性,預算及決算編製、統 計業務、內部控制、審核業務、帳務處理及採購案監辦等業務協助督導覆 核人力需求大增,爰增置帳務檢查員。
水利局設會計室,置主任、帳務檢查員、科員、佐理員、書記,依法辦理 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為應業務推動之需,增置帳務檢查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