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彰化縣資賦優異學生特殊表現獎助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3月31日

條文關聯

  資優生獎助得採下列方式辦理:
  一、公開頒發學生獎狀表揚。
  二、公開頒發學生定額獎金,金額得視年度預算增減之,其獎助額度以
      新臺幣五千至二萬元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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