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水道機關(構)因工程上必要在公、私有土地地下埋設管渠或其他設 備,對於其使用之土地所支付之償金,不論使用期間長短,以埋設物投 影面積之一.五倍,按施工當年公告現值百分之五計算,並一次發給土 地所有權人。 前項使用土地面積,投影後寬度未達一公尺者,以一公尺計。 償金之計算公式如下:「償金=埋設物投影面積之一.五倍X施工當年 公告土地現值X百分之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