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088
人,瀏覽人次:
834496154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嘉義市不動產開發業管理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1月16日
條文關聯
第四條
不動產開發業者領得建造(雜項)執照後,應向公會報備登記,於申報開 工時應檢具該公會年度會員證書影本。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