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嘉義市環境教育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9年10月16日

條文關聯

  本基金為預算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五目所定之特別收入基金。
  本辦法以本府為主管機關,本府環境保護局為管理機關。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