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嘉義縣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專戶管理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12月08日

條文關聯

  各機關學校專戶存管之款項應存入縣庫代理機關。但依法令或應業務需
  要,經財稅局同意後,得存入其他金融機構或郵政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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