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組織規程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4月24日

條文關聯

本大隊下設中隊、中隊下設分隊、分隊下設小隊,執行交通警察工作事項
,其所需人員由本大隊總員額內調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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