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分類之資源垃圾應依下列方式: 一、得於資源回收日交付清潔隊或受託民營清除機構回收清除。 二、自行依回收管道變賣回收。 三、由依法應設設置資源回收設施之販賣業者所設置或其他依法核准設 置之資源回收設施內貯存、回收及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