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屏東縣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基金設置運用及管理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5年09月18日

條文關聯

  本基金之來源如下:
  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二十六條第三項規定應納入本基金之收入。
  二、上級機關核撥及專案補助之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相關款項收入。
  三、本基金之孳息收入。
  四、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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