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花蓮縣國民住宅社區管理維護基金提撥社區公共基金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8年05月11日

條文關聯

  花蓮縣國民住宅社區管理維護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按社區別分設專戶存支
  及處理會計帳務,其存支作業如下:
  一、各社區公共基金提撥金額按個別社區當初提撥管理維護基金之金額
      ,並扣除以提撥款價購房舍後之結餘款計列。
  二、自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度起各社區之各項收支款項均納入社區專戶管
      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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