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省政府農林廳水土保持局組織規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89年4月17日

條文關聯

  本局置主任秘書、主任、秘書、組長、技正、專員、股長、技士、技佐
  、高級分析師、分析師、設計師、管理師、操作師、組員、辦事員、書
  記。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