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省立兒童之家組織規程
時間: 中華民國087年12月11日

條文關聯

  各設各組、室,分別掌理下列事項:
  一、社會工作組:社會聯繫、行為指導、個案登記、家庭調查及就學、
      就業、兒童保護、寄養等事項。
  二、保育組:兒童保育及生活輔導事項。
  三、衛生組:保健、環境衛生及醫藥器材保管等事項。四、秘書室:文
  書、出納、事務、財產、物品購置管理、業務檢查及不屬其他各組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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