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鐵路管理局員工訓練中心組織規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89年4月17日

條文關聯

  本中心置組長二人,總務室主任一人,並置講師、事務員、司事、技術
  領班、技術工、業務工等各若干人,其人數另以預算員額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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