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省立八里療養院組織規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89年4月17日

條文關聯

  本院置科主任、室主任、主治醫師、護理督導員、住院總醫師、住院醫
  師、實習醫師、藥師、心理學技師、護理長、護理師、醫用放射線技術
  師、醫事檢驗師、社會服務員、職能治療師、營養師、管理師、操作師
  、課員、護士、技術員、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辦事員、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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