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商業會計處理準則
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9月16日

條文關聯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指本期變動之其他權益,例如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避險工具之損益、國外營運機構財務
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未實現重估增值等。
〔立法理由〕
配合第十五條第二項第二款「短期性之投資」及第十六條第一項「長期性
之投資」會計項目名稱之修正,增訂「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並刪除「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現金流量避險中屬有效避險部分之避險損益」修正為「避險工具之損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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