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福建省金門縣連江縣議會組織規程
時間: 中華民國082年11月17日

條文關聯

  縣議會開會時,對特定事項有明瞭之必要者,得邀請縣長或與該特定事
  項有關之縣政府所屬機構之負責人,列席報告或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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