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政院主計總處工友工作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12月13日

條文關聯

內政部所定應放假之紀念、節日、勞動節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
之日,均應休假,工資照給。前開休假日經勞雇雙方協商同意後,得酌作
調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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