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款憑單所列依法令應扣之款,經支用機關在憑單上列明扣款之受款人 姓名或名稱、地址及支付金額者,地區支付處應依憑單所載,按照扣款 金額簽開國庫支票,直接付與扣款之受款人。 前項扣款,付款憑單註明由支用機關收轉者,地區支付處應依憑單所載 ,簽發扣款受款人之國庫支票,交由原支用機關領回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