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物理治療師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2月8日

條文關聯

本法所定之罰鍰、停業、撤銷或廢止執業執照、開業執照,除本法另有規
定外,由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處罰之;廢止物理治療師或物理治療
生證書,由中央主管機關處罰之。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