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下水道工程設施標準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9年04月30日

條文關聯

  污泥脫水設備依左列規定:
  一、消化污泥乾燥床之形狀為矩形,床面積以污泥量及乾燥所需之日數
      考慮,乾燥日數依各地氣候及污泥性質而定,一般為十五日至二十
      日,床壁可為混凝土或磚石砌構造,其出水高以十五公分為準,乾
      燥床之最上層為二十公分至三十公分之水平砂層,砂層之下為二十
      公分之濾石層,濾石層之下部有適當坡度,在其底部每隔二以尺至
      六公尺鋪設內徑一百五十公厘至二百公厘之過濾液收集管,使過濾
      液流至初步沈澱池,污泥乾燥床每二百平方公尺應設污泥流入口,
      污泥在床面流布之水平長度不得超過二十公尺,流入污泥每次淹覆
      於砂面之厚度以十公分至二十公分為準。
  二、真空過濾設備包括左列污泥淘洗裝置、加藥設備、藥品貯存庫、真
      空過濾機、真空抽氣機、空氣壓縮機、真空過濾機室及附屬設備等
      。
  (一)污泥淘洗裝置須使污泥鹼度降低至每公升四百毫克至六百毫克,
        用清水或二級處理水淘洗之,淘洗槽固體物質負荷以每日每平方
        公尺六十公斤至九十公斤為準,採用二段順向淘洗時,第二段淘
        洗槽之水位應高於第一段淘洗槽之水位,淘洗槽內應設置攪拌機
        及排除浮渣之裝置,淘洗潑水應與生污水一併處理。
  (二)加藥設備須控制於濃縮污泥中加添無機膠凝劑如氯化亞鐵、硫酸
        鐵等,助凝劑如消石灰,或有機膠凝劑如高分子凝集劑等。加藥
        機須為往復式定量藥液泵,可正確計量加藥量,藥品溶解槽之內
        需有防蝕塗襯,並設置攪拌機。
  (三)藥品貯存庫,應貯存七日份以上之計畫加藥量,消石灰須貯藏於
        乾燥及通風良好處,藥品貯存庫應設於藥品出入方便且與加藥設
        備同一建築物或鄰接處。
  (四)真空過濾機設置臺數含備用為二臺以上,過濾圓筒之回轉數以每
        分鐘十分之一轉至二分之一轉為範圍,污泥餅之含水率以百分之
        七十五以下為目標,濾布採用不易堵塞及耐久性之材質,可為固
        定張著於過濾圓筒表面,或為隨過濾圓筒遊轉之環帶,筒內真空
        度在吸泥段約為六公厘水銀柱,在脫水段約為三百公厘水銀柱,
        污泥槽內應設置攪拌設備,濾布之清洗須用噴水裝置。
  (五)真空抽氣機之排氣量,每平方公尺過濾面積,為每分鐘0.五立
        方公尺至一立方公尺,最大真空度為六百公厘水銀柱高,電動機
        容量以真空抽氣機排氣量每分鐘每立方公尺需一.二瓩考慮之,
        臺數以二臺以上為原則。
  (六)空氣壓縮機之排氣量,每平方公尺過濾面積約為分鐘0.一立方
        公尺,排出壓力以絕對壓力每平方公分二公斤至三公斤為範圍,
        電動機容量約為壓縮空氣量每分鐘每立方公尺四瓩,臺數以二臺
        以上為原則。
  (七)真空過濾機室應有足夠空間以便於機械之操作及檢查,並設於脫
        水污泥餅易於搬運之處,室內需有良好之換氣、照明及排水設備
        。
  (八)真空過濾設備須設有濾液槽、濾液抽水機、分離槽、空氣槽等附
        屬設備。
  三、加壓過濾設備應包含污泥淘洗裝置、加藥裝置、加壓過濾機、污泥
      壓入機、空氣壓縮機及附屬設備等。
  (一)污泥淘洗裝置應依第二款第一目規定。
  (二)加藥裝置應依第二款第二目規定。
  (三)臺數含備用為二臺以上,過濾壓力為每平方公分四公斤至五公斤
        ,污泥餅之含水率以百分之六十為目標,濾布須採用不易堵塞及
        耐久性之材質。
  (四)污泥壓入機應選用迴轉式,往復唧筒式,瓣膜式或螺旋推進式。
        每臺過濾機須分別設置污泥壓入機,並有備用機。
  (五)空氣壓縮機之出氣量按濾室容量每立方公尺約為每分鐘二立方公
        尺,出氣壓與過濾壓同。約為每平方公分五公斤至七公斤。
  (六)加壓過濾機室設備應依第二款第七目規定。
  (七)加壓過濾設備須設污泥槽、油壓性、空氣壓縮槽等附屬設備。
  四、滾壓過濾設備應包含滾壓過濾機、污泥壓入機、滾壓過濾機室及其
      他附屬設備,濾布最大寬度為三公尺,臺數以二臺為原則,適當之
      轉速為每分鐘一公尺至二公尺,滾壓過濾機之污泥於脫水前,須添
      加高分子凝聚劑,添加率約為固體量百分之0.四至百分之一。脫
      水泥餅含水率以百分七十五以下為目標,滾壓過濾設備之附屬設備
      除濾布洗淨裝置外,依機種有油壓裝置、空氣供給裝置等。
  五、離心脫水設備應包含離心脫水機、脫水機室及附屬設備等,臺數以
      二臺以上為原則,離心力為重力加速度之一千倍至四千倍。高分子
      膠凝劑添加量為固體之百分之0.四至百分之一為原則,脫水泥餅
      含水率以百分之八十以下為目標,附屬設備包括污泥供給抽水機、
      膠凝劑供給抽水機及旋轉差速裝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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