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施行細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1月17日

條文關聯

債務人依本條例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一項聲請法院調解,不合程式或不備其
他要件者,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法院應定期間先
命補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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