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刪除)
一、本條刪除。 二、指定銀行訂定各幣別交易部位、交易員隔夜部位等各項部位限額,係 屬內部控制風險管理之一環,鑒於主管機關已訂有相關內稽內控規範 ,爰刪除本條,回歸銀行內控風管作業及依主管機關規範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