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宜蘭縣建築管理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8月13日

條文關聯

起造人、建築物所有權人得申請發給建築執照核准執照圖說影本。
建築物所有權人得申請發給使用執照謄本及竣工圖影本。
發給前二項文件,本府得收取規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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