坑內可能產生有害氣體之處所,坑內安全督察員應加強檢查;坑內安全 督察員或作業人員發現有害氣體含量超過安全情況之處所,不能立即改 善通風時,應即通知作業人員撤離,並揭示警告標誌遮斷通行,報告礦 場安全管理員速予處理。 前項警告標誌或遮斷圍柵,應受礦場安全管理員之指揮監督始得撤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