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鐵路行車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114年5月2日

條文關聯

因暴風雨雪等災害,致有影響列車運轉安全之虞時,鐵路機構應視情況採
取限制列車運轉速度或暫時停止列車運轉等之適當措施。
當災害有可能對於正線上之列車運轉形成障礙時,鐵路機構須對該區間予
以監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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