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會務工作人員服務規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8年07月31日

條文關聯

  本公會基於業務上之需要,得定期輪調或隨時調動任一會務工作人員之
  服務單位,被調任之會務工作人員應予配合。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