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中市市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2月6日

條文關聯

  管理機關對於所經管之不動產,在不妨礙使用目的原則下,得擬具事業
  計畫專案層報本府核准出租或?勵公辦民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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