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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
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5月11日
條文關聯
第四十八條
液壓衝剪機械之電磁閥,應為常閉型,並具有彈簧回復型之構造。
〔立法理由〕
液壓剪床及摺床均有採用電磁閥之需求,爰予修正,擴大安全規範之適用 機械種類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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