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省警察人員管理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7年01月24日

條文關聯

  警察人員之請假,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之規定辦理。外勤人員請假、休
  假或公休必須離開轄區時,並應先向其直接主管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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