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938
人,瀏覽人次:
910400762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證券金融事業管理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2月12日
條文關聯
第四十九條
證券金融事業辦理有價證券借貸,出借方未取得之股息、紅利或其他利益 等,借券方應償還出借方,或由雙方協議以現金償還。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