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進口貨物稅則預先歸列實施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0年12月20日

條文關聯

  申請人提供之資料不全致無法預先審核稅則者,海關應以書面通知請其
  限期補件,俟補件後再行預先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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