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性侵害犯罪付保護管束加害人測謊實施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4年2月24日

條文關聯

觀護人報請檢察官、軍事檢察官許可測謊時,應以書面記載下列事項:
一、受測人姓名及年籍資料。
二、實施測謊之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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