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性侵害犯罪付保護管束加害人科技設備監控實施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4年5月28日

條文關聯

為辦理科技設備監控業務,檢察署得請電信事業主管機關及電信事業協助
提供執行上所需之相關資源,並得委託相關機關(構)或團體建置監控設
備、提供專業技術服務。
前項委託建置設備或提供服務所需費用,除另有約定外,由委託機關支付
。
〔立法理由〕
同第二條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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