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民營事業投資開發工業區內工業專用港輔導及管理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8年01月27日

條文關聯

  經濟部輔導之民營事業投資興建及營運工業專用港,其申請人限依公司
  法設立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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