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貿易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12月25日

條文關聯

基於國家安全之目的,主管機關得會同有關機關報請行政院核定禁止或管
制與特定國家或地區之貿易。但應於發布之日起一個月內送請立法院追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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