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439
人,瀏覽人次:
934240357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鐵路行車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114年5月2日
條文關聯
第五條
安全管理之實施,應由鐵路機構最高權責主管或對其機構具管理權限之代 理人綜理,並由鐵路機構內各層級主管依職權指揮、監督所屬人員執行。 鐵路機構應明確界定最高權責主管及各層級管理階層所應負之安全責任。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