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施行細則
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8月16日

條文關聯

本法第九條第四項所定組織成員、受僱人或受服務人數之計算,包括分支
機構及附屬單位,並依每月第一個工作日之總人數計算。
前項受服務人數,指於該機關、部隊、學校、機構或僱用人之處所接受服
務之人數。
〔立法理由〕
一、條次變更,配合本法修正,酌修第一項所定本法條次。
二、第二項酌作文字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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