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中部科學工業園區(以下簡稱園區)事業設立之審查、營運輔導及
服務。
二、園區吸引投資及對外宣傳。
三、廠商科技能力及產品性能之評估。
四、通用技術服務設施之管理。
五、外匯及貿易業務。
六、產品檢驗發證。
七、產地證明之簽發及產品市場之調查。
八、園區事業管理費之收取。
九、園區科學技術研究創新及發展之推動。
十、園區科學技術人才訓練與人力資源之獲得及調節。
十一、本局年度施政計畫之擬訂、管制考核、評估及法制作業。
十二、園區發展政策、策略與相關措施之規劃及推動。
十三、其他有關投資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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