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處務規程
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10月31日

條文關聯

  電影產業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電影與其衍生之流行文化內容產業輔導、獎勵法令之擬議及闡釋。
  二、電影人才培育與教育扎根之推動及執行。
  三、電影片製作、電影劇本、電影故事研發、電影融資、投資、設備及
      技術升級之輔導。
  四、國產電影片映演、國內外行銷之輔導及獎勵。
  五、電影典藏、推廣及再利用之輔導。
  六、電影事業與其從業人員之獎勵及管理。
  七、電影片分級、消費者權益及個人資料保護之管理。
  八、大陸地區與香港澳門電影片進入臺灣地區及在臺灣地區發行、映演
      、觀摩之管理。
  九、電影交流、產業調查及趨勢研究之執行。
  十、其他有關電影與其衍生之流行文化內容產業輔導、獎勵及管理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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