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會、漁會辦理農業保險之理賠,應依保險商品內容,就約定事項、標的 物生長狀態或受損程度等,予以評估理算,不得有損害被保險人權益之情 事。
規範農會、漁會辦理農業保險理賠應遵循之處理原則,以保障被保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