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4月8日

條文關聯

本基金之保管及運用應注重收益性及安全性,其存儲並應依公庫法及其相
關法令規定辦理。
〔立法理由〕
本條未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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