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於受理受託辦理股東會相關事務公司之申請案後,依下列程序辦理 : 一、經審核發現有資格條件不符規定情事者,應依本公司通知補正期限內 辦理補正,屆期未補正或經補正仍未符合規定者,由本公司將審核不 符規定之結果轉報主管機關備查。 二、經審核符合規定或經補正符合規定者,由本公司將審核符合規定之結 果轉報主管機關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