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商辦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業務投資連動債券,若投資標的為信 用連結型商品者,應就所涉及之無法履行債務( Fail to Pay)風險、 破產(Bankruptcy)風險及重整( Restructuring)風險等相關事項, 加強揭露說明其定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