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股份有限公司永續發展委員會組織規程」參考範例
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3月29日

條文關聯

本委員會成員任期以配合董事會之任期為原則,得連選得連任。
本委員會成員因故解任,致人數不足三人者,應於最近一次董事會補行委
任之。
〔立法理由〕
本條明定永續發展委員會成員之任期及補選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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