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家畜衛生檢驗所組織規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88年6月29日

條文關聯

  本所置會計員,依法辦理歲計、會計,並兼辦統計事項。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