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結核病防治工作獎金發給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8年02月05日

條文關聯

  各公私立醫療院所請領獎金,需檢具各項結核病防治工作獎金報表、相
  關檢體報告、證明資料及正式領款收據,送請臺北市慢性病防治院審核
  發給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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