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組織規程
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7月29日

條文關聯

本局設區清潔隊,辦理各區垃圾收集、資源回收與清運、雨水下水道與側
溝清理、環境清潔維護及清潔車管理保修等執行事項。
本局設公廁管理隊,辦理列管公共廁所與流動廁所清潔、巡檢及管理等事
項。
本局設資源回收隊,辦理資源回收物處理等事項。
第一項至第三項所需員額在本局總員額內調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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