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組織規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2年04月24日

條文關聯

  本局置主任秘書、處長、主任、副處長、副主任、專門委員、秘書、技
  正、正工程司、專員、課長、副工程司、幫工程司、課員、工程員、助
  理工程員、辦事員、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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