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組織規程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11月12日

條文關聯

本大隊置組長、主任、中隊長、督察員、副中隊長、警務員、分隊長、警
務佐、小隊長、警員、辦事員、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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