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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基隆市市民自然死亡及意外死亡特別慰問金發放暫行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3年04月08日
條文關聯
第五條
慰問金受領人為當事人遺族,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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