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基隆市市民自然死亡及意外死亡特別慰問金發放暫行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3年04月08日

條文關聯

  慰問金受領人為當事人遺族,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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